一、斗式提升机产品概述
我公司生产的斗式提升机,由运动部分(料斗与牵引皮带、链条)、带有传动滚筒的上部区段、带有拉紧滚筒的下部区段、中间机壳、驱动装置、逆止制动器等组成,适用于向上输送粉状、粒状小块状的无磨琢性或半磨琢性散状物料,如煤、沙、焦末、水泥、水矿石等。本机的特点为快速离心式卸料:并采用皮带/链条为牵引构件故不适于输送大块磨琢性及掏取阻力大的物料。斗式提升机的输送能力为3.1~66立方米/小时,高度4~30米。为满足各种不同的使用要求,本机具有各种不同的制法和装法。
二、安装、调试、使用、维护
1.斗式提升机在工作过程中应有固定人员看管。看管人员必须具有一般技术常识及对本机性能熟悉者。
2. 斗式提升机的使用(所输送物料的特性、工作条件、输送量等)应严格遵守斗式提升机使用说明书的一切规定。
3.使用单位对斗式提升机应制订《设备维护、检修安全操作规程》交看管人员遵守。看管人员必须有交接班制度,认真检查提升机各部工作情况。
4.应有固定的给料装置向机内均匀给料。给料装置的给料能力应在斗式提升机使用说明书“提升机主要技术规范”所列的输送量范围内,不得给料过多而使下部区段被输送物料阻塞。
5.在工作时,所有门必须完全关闭。在上、下部区段及经常打开的检视门处应安设适当的照明设备。工作过程中发生故障,必须立即停止运转,消除故障。如有不宜立即消除的缺陷,但对工作又无过大的影响,应作记载待检修时消除。
6.看管人员应经常检查各部分的工作情况,但绝对禁止在运转时对本机的运动部分进行清扫和修理。
下部区段的螺旋拉紧装置应调整适宜,保持胶带具有正常工作的张力。看管人员应经常观察料斗胶带的工作情况,损坏的料斗应拆除。
7.看管人员看管斗式提升机主要在于观察其工作状态、清扫、润滑以及检查调整等零星工作。
8. 斗式提升机必须在空载下起动,卸料完毕后停车。
9.斗式提升机除在使用过程中保持正常润滑(润滑部位、方法、周期及材料等列于表)及拆换损坏的零件外,检修时必须消除在使用中记载的缺陷,拆除损废零部件及更换润滑油。使用单位可根据提升机工作条件制定检修周期。